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比侯大的爵位的问题,以及和公侯哪个大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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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爵位中比侯大的爵位是什么
古代爵位中比侯大的爵位是公。爵位只是贵族的头衔,是一种荣誉,并不是官阶。侯爵以上还有王爵和公爵。王、公、侯、伯、子、男属于古代的封建爵位。
王爵还分为亲王、郡王等,公爵也有不同等级。侯是中国古代爵位名,侯爵为超品”,即为超过一品之意。只授予皇亲国戚与极少数功臣。
先秦上古的爵
《通典。职官。封爵》上载有。
黄帝:方制万里,为万国,各百里。
唐虞夏:建国凡五等:公、侯、伯、子、男。
殷:公、侯、伯三等,公百里,侯七十里,伯五十里。
周:公、侯、伯、子、男五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周公居摄改制,大其。
封,公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百里。
《孟子。万章篇》说: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制,地方千里。
公侯皆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但以上这种“爵”只是一种名号,与后世的封爵有很大的区别。
除天子之外,公侯伯子男的地位和权力是相等的,仅仅是在礼节上的待遇有一定程度的差别。这个最近有不少著作论述,专门讨论这一问题。
古代爵位中,比侯大的爵位是
地位的顺序按这个:
帝、王、公、候、伯、子、男。
帝不用多说了,天子嘛~~~他最大。
王是指天子的兄弟们和堂兄弟们以及本家族各分支的男性继承者们,还有极个别功劳很大的功臣。
公就是常规情况下臣子们能达到的最高爵位(极个别能封王,比如曹操),比如《鹿鼎记》里面,韦小宝最后就封为鹿鼎公。我们俗话说“王公大臣”,把王和公连在一起,就是这个意思,他们的地位是挨着的。
再往下是侯,还拿韦小宝说吧,他在得到最终封号鹿鼎公之前,封的是通吃侯。
再往下是伯,还拿韦小宝说吧,他在得到通吃侯封号之前,封的是通吃伯。
再往下是子爵。
最末位是男爵。
比侯爵大的爵位是什么
古代比候爵大的是公爵。
按照公侯伯子男的排位分,公爵第一,最常见的是护国公,定国公,程咬金就被分为鲁国公。第二是侯爵,也称侯爷,如逍遥侯。第三是伯爵,也称伯爷,然后是子爵,最后是男爵。除了封王,公爵是爵位中最高的,侯爵排第二。
古代爵位介绍:
公爵
其中,公爵的公意为正直无私,善于治理百姓,凭着一颗公正的心为天下百姓做主,故称为公。公爵在臣子中地位最高,如周公、召公等,较大一些诸侯国的国君一般都是公爵,如鲁昭公、秦穆公、齐桓公等等。《周礼》记载:公爵封地为方圆五百里。
侯爵
《逸周书》记载:侯爵的侯意为等待、顺从、迎候,做事依照天道。较小的诸侯国的国君一般为侯爵,如曾侯、蔡侯、虞侯等等。侯爵朝见天子,需手持玉器信圭,以此提醒侯应该尊重天子,谨慎从事。
伯爵
伯爵的伯意为率百姓顺应天时耕作的长者,或为治理封地辅佐天子。再小一些的诸侯国国君一般为伯爵,如井伯、荣伯、单伯等等。“伯”朝见天子手执玉器躬圭,寓意着绝对服从天子。
子爵
子爵朝见天子时,手持玉器谷璧。子最初为姓氏,源于古老的殷商部落,其后代建立了商朝,子姓成为了国姓。一些与姬姓疏远的诸侯国,或较小的诸侯国国君为子爵,如楚国、越国、耿国、巴国、邾国、莒国等等。楚国最初为子爵,曾要求周天子提升爵位而遭到拒绝,于是自封为王爵。
男爵
男爵朝见天子时,手持玉器蒲璧。男有担当、担任等含义。可见记载的诸侯国中,惟有许国国君为男爵。周天子在国家发生战争、迁都等重大事件时,对有功于周王室的低等爵位国君,有晋升爵位的惯例。
古代爵位比侯大的爵位是什么
古代爵位比侯大的爵位是
粗略的分为王、公、候、伯、子、男六种爵位,具体的分封在各朝代有所不同。
中国古代爵位制度
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等级制度之一。先秦爵制,与世袭的宗法、分封等制度互为表里,爵位往往就是政治权力的标志。秦以后的爵制(分赐爵与封爵),与先秦爵制的性质有所不同。爵不具备行政职能,主要用来确定皇亲、功臣世袭的政治名位和经济权利。
先秦文献中有关爵制的记载,主要见于《孟子·万章下》。所举周代爵称,有天子、公、侯、伯、子男五等。年代稍晚的《礼记·王制》,则将天子除外,子男分列,即所谓的公、侯、伯、子、男五等爵。文献反映的先秦爵制是否准确,学者尚存异议。但参照甲骨、金文资料,可以肯定的是:夏爵制不详,商制细节难明,只有西周至战国时期的爵制尚可大致判明其爵称与爵序。
商制,文献所记有侯、甸、男、卫、邦伯,均属地处王畿之外的“外服诸侯”。殷墟甲骨资料表明:殷邦境外的“多方”或“多邦方”,常常是商王国征伐的敌国。它们的君长被称为“方伯”或“邦伯”,如人方伯、羌方伯、盂方伯、周方伯等。殷邦边境和邦境内的君长,被分别称为侯、伯,如杞侯、犬侯和井伯、宋伯等。它们是商王国的屏藩,常受商王之命征伐多方,商王亦往往派兵助征。方伯和侯、伯称号的不同,反映了这些君长与商王关系的亲疏差别。
有的学者认为,商代甲骨文(或金文)中的“田”和“子”、“男”也是爵称,目前尚无定论。
西周春秋爵称,可大致分为王、公、侯、伯、子、男六级:
王。在周王朝辖区内,王是指周天子而言。另有个别并非天子的王者,如■王、吕王、丰王等,都属戎狄首领。春秋金文中的称王诸侯,仍限于同周室关系较疏的蛮夷君长,即徐、楚、吴、越四国。
公。身居高位的天子重臣称公,所见有周公、召公、毕公、明公、井公、毛公、芮公等。可以肯定的称公诸侯,有宋公戌(宋平公)、宋公差(宋元公)、宋公■(宋景公)、宋公得(宋昭公)。
侯。西周春秋时代行用最普遍的爵称是侯。金文所见主要是周初始封的周姓诸侯,如■(燕)侯、鲁侯、康侯、邢侯、蔡侯、滕侯、虞侯、荀侯、曾侯等。称侯的异姓国君,除与周室关系非同寻常的姜齐以及取而代之的田齐外,大都是周初褒封的前代帝王之后,或者早已存在的“先封”之国,有铸、陈、纪等。
伯。西周时代称伯的诸侯,多为文献记载较少的小国之君,有的是畿内封君,如荣伯、井伯、杜伯、单伯、散伯、徵伯、过伯、夷伯等。春秋时代明确称伯的国君,主要有郑伯和曹伯。
子。金文中的子明确属于爵称的,主要有北子和沈子。文献中其他诸子,尚无金文印证。
男。《春秋》所见男爵仅有许国。1967年陕西长安县马王村出土一件西周晚期的■(许)男所作铜鼎,证实许国国君的爵称确为男爵。
战国时期除楚国和越国早已称王外,魏、齐、赵、韩、燕、中山等国也在战国中期相继称王,突破了西周以来的诸侯爵称。各国又先后进行变法,废除传统的世卿世禄制度,建立中央集权的官僚统治,并推行与之适应的爵制。三晋和燕、齐的爵秩等级,大体仍为卿和大夫。楚的最高爵位叫执■,情况较为特殊。秦则从商鞅变法以后,实行奖励军功的二十等爵:公士、上造、簪■、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驷车庶长、大庶长、关内侯、彻侯。秦二十等军功爵,累积爵级至关内侯(十九级)、彻侯(二十级),即可食租税或食邑;自大庶长以下至公士十八等爵,“则如吏职”。
两汉汉初,在二十等爵外,又先后分封异姓、同姓为王。诸王封爵,带有浓厚的分封制色彩,与中央集权制相■格。文帝、景帝,特别是武帝奉行削藩政策,限制并削弱诸王权力,诸王遂不得领民亲政,惟衣食租税。同时,列侯(原名彻侯,避汉武帝刘彻讳改)也与二十等爵相分离,与王爵共同构成封爵制度。自关内侯以下,为赐爵制度。封爵优于赐爵的主要权益是:享有封国或食邑;置官属;爵位世袭;衣食租税;具备崇高的政治地位。
两汉封爵的爵级主要是王、列侯两等,此外还有公主汤沐食邑。王、列侯官属数量因爵之高低而多少不等,但任用权却在中央。汉初定制,“非刘勿王”(后演变为非皇子不王)、“非功不侯”。王的封授对象是皇子,列侯主要封授异姓功臣,诸王庶子所受推恩爵亦是列侯。诸皇子王初以区域立国,跨州连城,形成尾大之势。汉武帝推行推恩析国政策,诸王遂以郡立国。东汉初,汉光武帝刘秀曾废王爵,封九皇子为国公,旋即复旧。两汉除王莽、曹操以权臣称王外,异姓功臣只能封为列侯。列侯,西汉时多以县立国,也有食乡亭者,但并无乡侯、亭侯之称。至东汉,列侯正式分为县、乡、亭侯。功大者食县,功小者食乡亭。东汉中期以后,政治腐败,遂出现大量的外戚侯、宦者侯、恩泽侯,虽有悖于“非功不侯”的原则,但县、乡、亭侯的爵称爵序并未因此发生变化。
封爵传袭,采取嫡长子继承制。庶子、庶孙一般不具备袭爵权。无嫡子袭爵,则削除封国,这就是所谓的“无子国除”。皇亲和重要功臣“国绝”时,为示优宠殊遇,也可由庶子庶孙袭爵,这就是所谓的“绍封继绝”。绍封者权益低于正常袭爵,仅食国之半租。此外,公主汤沐食邑也可由公主之子承袭,但并不普遍。
汉代封爵制度,对后世影响颇大。诸如诸侯不与政事、惟得衣食租税,非皇子不王,非功不侯,无子国除,绍封继绝等重要原则,均在不同程度上为以后的王朝所沿用。
两汉十九等赐爵,爵称与秦同。凡赐爵皆可“有罪以减”,无爵者则为士伍。十九级爵中第九级(五大夫)以上为高爵,亦称吏爵,具有免役特权。获得吏爵的主要途径是凭借军功吏■。第八级(公乘)以下至第一级(公士)为低爵,又称民爵,获得民爵的主要途径是因特典、灾异而诏赐天下民爵。法制规定,民爵高于第八级时须转让亲属,故除非有特殊原因,民爵一般不能升至吏爵。获得吏爵、民爵的另一途径是买爵。汉文帝刘恒实行入粟拜爵,开卖爵先例。汉武帝特设武功爵十一级,标价出售,以缓解财政困难。以后屡有卖爵诏令,赐爵趋于猥滥。东汉末年,赐爵已成“空设文书”,不再为时人所重。魏晋南北朝时期,赐爵制遂废弃。
魏晋南北朝魏晋之际,设置五等封爵,东汉以来的王、列侯二等封爵,变为王、五等封爵、列侯三大层次封爵。北朝取消列侯,王、五等封爵成为主要的封爵爵称。
诸王封爵。西晋设国王、郡王(分大、次、小)、县王,各有多少不等的食邑户数。东晋南朝,仅禅代前期的异姓篡代者封国王,如刘裕封宋王,萧道成封齐王。一般情况下,皇子才能封郡王(亦分大、次、小三级)。北魏前期,异姓多封王,但袭爵者即降为公。孝文改制,唯宗室封王,并按亲疏远近分为一藩王、二藩王、三藩王,亦为郡王。北周末年,在郡王之上,又设国王,封授对象是皇子。诸王政治权益,因王朝而异。西晋王国按大、次、小可分别置三军、二军、一军,自选官属。其他王朝,则无置军和自选官属权。但诸王可参政入仕、领兵出镇,却是这一时期各王朝的普遍现象。骨肉相残因此时有发生,构成诸王干政、乱政的政治格局。
五等封爵。曹魏有乡公、亭伯等爵称。咸熙元年(264),即将代魏的司马氏设立五等封爵。五等封爵,采《周礼》中公、侯、伯、子、男之名,每等又分大、次二级,共五等十级。每级封爵都有封疆里数和户邑数,以方五里和邑二百户为差,井然有序。五等封爵官品在第二以上,名位低于诸王,却有高于列侯的“禄奉礼秩”,其中公、侯可置一军。东晋南北朝,五等封爵不再划定封疆里数,大、次两级合二而一,皆以郡或县立国,并在爵称前冠以“开国”字样。伯、子、男三级封爵,品秩也由第二分别降至第三、四、五。北周后期,滥封无度,遂在郡公之上常设国公,以封柱国大将军等重要功臣。时五等封爵的爵序是:国公、郡公、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县男。
列侯。魏晋有县、乡、亭侯,品秩在五等封爵之下。东晋南朝,县侯与五等封爵中的“侯”合一,仅存乡、亭侯。北朝无列侯爵。
列侯之下,尚有属于赐爵的关内侯、关中侯、关外侯等爵。
就创新而言,这一时期有“分食制”和“虚封制”。“分食制”指诸侯按一定食租率提取食邑户的租税。如西晋诸侯三分食一;东晋南朝九分食一;北魏王二分食一,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虚封制”,是指无封国食邑、不食租税的封爵。它与赐爵制的区别就在于可以世袭。典型的虚封制是北朝的散爵,如散公、散侯、散伯等等。北周初年,因租税有限,开国封爵“虽锡以茅土,而未给租赋”。保定二年(562),周武帝诏令诸国公(邑万户),可寄食他县,收其租赋。寄食户数仅是原食邑户数的十分之一。这种封户为虚、寄食户为实之例,为以后的虚实相结合的食租税方式提供了借鉴。
公和侯哪个爵位大呢
公爵大。
国公大,公侯伯子男。自中国先秦时代开始,已有君主赐封侯爵,是周朝封建五等爵的第二等。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周朝诸侯国中侯爵国有鲁国、齐国、陈国等。
秦朝、汉代使用的二十等爵制度内,侯爵作为非宗室人员可封的最高爵位,分成两等,即列侯、关内侯。列侯以一县为食邑,并得以自置吏于封地;关内侯有食邑、封户,只能衣租食税。唐朝、宋朝有县侯;明朝有侯爵;清朝有侯爵,分三等。
爵位等级划分
先贤仰望上苍,发现日月星辰能在各自的轨道上谐和运行,由此天地秩序可保不乱。为保人事不乱,圣明的君王象天法地,安排尊卑秩序,使众人各在其位,各司其职。国君爱养百姓,百姓礼待天子,从而上行下效,国家也可以长久运行。
上古至先秦,天子设立五等爵位,以区别尊卑秩序。从而出现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至秦汉时爵位另有变化。这五等爵位有哪些含义?据白虎通记载,五等爵位“公、侯、伯、子、男”,是师法金、木、水、火、土五行而制定。
公,本意正直,取正直无私的意思。善于治理百姓,能公正地为万民做主,就称为公。据《周礼》记载,公爵封地面积为五百里。而后世王朝,公爵封地各有不同。
晋朝时期,陶侃还未显达时,善于观相的师圭,曾对陶侃说您的左手中指有一道垂直的指纹。您日后一定会荣登公爵,贵不可言。后来陶侃官至八州都督,手握强兵,荣列公卿之位,师圭之言果然应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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