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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
1、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指的是,在海南岛内固定免税店、离岛免税店及机场免税店内所售商品,境内旅客可凭身份证或护照实名购买,享受一定的免税政策。目前,免税品类包括化妆品、香烟、酒类、珠宝首饰、手表、数码产品等。
2、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是中国政府为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旨在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游客前来消费和旅游。具体政策表明,在海南岛内固定免税店、离岛免税店及机场免税店内所售商品,境内旅客可凭身份证或护照实名购买,享受一定的免税政策。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免税政策并非全部商品均可享受,而是限定了一些特定的商品品类。目前,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的免税品类主要包括化妆品、香烟、酒类、珠宝首饰、手表、数码产品等。免税政策的具体优惠力度根据不同品类的商品而异,一般为商品售价的17%至30%不等。此外,对于购买金额较大或需出境携带的商品,旅客须提前向海关缴纳一定的预收款项,并在离岛或回国时出示相关证明和购物凭证。需要注意的是,免税政策应遵循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禁止违规行为如刷单、转卖、超限购等。同时,由于海南免税商品市场供不应求,游客在购买免税商品时应提前做好计划和了解,避免出现虚火花销、走过场等情况。
3、海南离岛免税区域有哪些?目前海南离岛免税区域主要包括三大部分:分别为位于海口的海南岛内固定免税店、位于三亚的离岛免税店和两个机场免税店。其中,海南岛内固定免税店在2018年5月1日正式营业,共设有29家,分布在海口市区和美兰机场;离岛免税店位于三亚凤凰国际机场、三亚凤凰岛机场及博鳌机场,在出岛口设立售货厅。两个机场免税店则指的是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和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内设立的免税店。
4、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是一项优惠政策,为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作为消费者,购买免税商品虽可享受一定的优惠,但仍需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避免违规行为而导致损失。
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二、海南的离岛免税政策主要有哪些
海南的离岛免税政策主要有哪些呢?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以下称离岛免税政策)公告如下:
1、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和消费税。
2、本公告所称旅客,是指年满16周岁,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3、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免税商品种类及每次购买数量限制,按照本公告附件执行。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旅客购物后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
4、本公告所称离岛免税店,是指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目前包括: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琼海博鳌免税店、三亚海棠湾免税店。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5、离岛旅客在国家规定的额度和数量范围内,在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旅客凭购物凭证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
6、已经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7、对违反本公告规定倒卖、代购、走私免税商品的个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商品;对于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协助违反离岛免税政策、扰乱市场秩序的旅行社、运输企业等,给予行业性综合整治;离岛免税店违反相关规定销售免税品,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给予处理、处罚。
8、离岛免税政策监管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布。离岛免税店销售的免税商品适用的、消费税免税政策,相关管理办法由税务总局商财政部另行制定。
9、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14号、2012年第73号、2015年第8号、2016年第15号、2017年第7号,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18年公告第158号、2018年第175号同时废止。
三、离岛免税免的是什么税
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离岛免税政策主要指的是对乘飞机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制年龄、额度、件数、次数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店内付款,在机场隔离区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主要面对的是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海南是中国实行力高免税政策的地方,作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在区域发展布局中处于重要位置。实行政策之后有利于改善海南旅游环境、扩大旅客购物的规模、提高旅游购物的档次,促进游客数量和人均消费增长,带动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有利于保持和发挥海南的生态资源优势,支持海南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升海南旅游业的国际竞争力,切实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发展战略的实施。
“离岛免税”政策的实质,是以政府免税、让利的方式吸引国内游客到海南观光购物,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和发展。免税、让利只是手段,促进海南旅游发展才是目的。
2011年4月,我国开始在海南试点执行离岛免税政策。10年多来,免税购物额度不断提高,商品品种不断扩大,不仅为游客带来实惠,也推动海南经济转型,激发消费潜力,发展新兴产业,成为拉动海南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2011年至今,海南免税品销售额年均增长约44%,购物人数年均增长约30%,购物件数年均增长约40%。
到今年7月1日,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新政策实施将满一年。新政策实施以来,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额度提高了,消费者不用再掰着指头计算购买件数了;免税商品的品牌、品类增加了,购物体验更好了。到海南旅游、购物的游客越来越多,市场越来越红火。
2011年4月,我国开始在海南试点执行离岛免税政策,允许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进行一定数量、品种的免进口税优惠购物。10年多来,海南销售免税品超过1000亿元,购物人数2500多万人次,购物件数1.2亿件,游客在海南购买免税品累计节省成本约200亿元。离岛免税政策,不仅为游客带来实惠,也推动海南经济转型,激发消费潜力,发展新兴产业,成为拉动海南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2025年前,“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允许岛内免税购买”。尽管针对该政策的具体清单尚未公布,但(我国的防灾减灾日是哪一天:全国防灾减灾日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而设立,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一个个面向岛内居民消费的市内免税店已悄然开业。在免税经营商眼里,这个生意,早做晚做,都是得做的。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3号—关于发布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邮寄送达和返岛提取提货方式监管要求的公告》为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求,进一步促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有效释放离岛免税政策效应,提升离岛旅客免税购物体验感,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增加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提货方式的公告》(2021年第2号)有关规定,现就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邮寄送达和返岛提取提货方式监管要求公告如下:
(一)离岛旅客购买免税品,购买人、支付人、收件人均为购物旅客本人,且收件地址在海南省外的,可以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
(二)离岛旅客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提货后,离岛免税商店应在核实购物旅客符合邮寄要求且已实际离岛后,一次性寄递旅客所购免税品,向海关实时传输符合海关规定格式且已施加电子签名的免税品交易和购物人员信息、人证信息验核一致、寄递运单、签收信息等电子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一)岛内居民(包括持有海南省身份证、海南省居住证或社保卡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的境外人士)在离岛前购买免税品后已返回岛内的,可以在离岛免税商店设立的返岛旅客提货点提取免税品。上述岛内居民应于购买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实际离岛行程信息提货。超过规定时限未提货的,免税商店应当主动为其办理退货手续。
(二)离岛免税商店设立的返岛旅客提货点,应按规定验核提货人资格、实际离岛行程信息等电子数据信息无误后将免税品交付购物人,并向海关实时传输符合海关规定格式且已施加电子签名的免税品交易、人证信息验核一致、本人提货签收、离岛行程信息等电子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离岛免税商店设立的返岛旅客提货点,应符合海关监管条件,报海关核准。
对于离岛免税商店未尽责审核离岛旅客身份信息和行程信息真实性等,导致出现个人身份信息或年度购买额度被盗用、离岛旅客违规邮寄或提取免税品的,以及未按规定及时准确向海关传输电子数据的,由海关责令其改正,可给予警告;对于在一个公历年度内被海关警告超过3次的,海关可暂停其从事离岛免税经营业务最长不超过6个月。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邮寄送达和返岛提取提货方式的其他监管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9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