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宁波市医疗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健康宁波诊疗信息修改,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宁波市医疗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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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2022医保新规
(一)调整部分住院医保待遇
2022年3月1日起,三级甲等医院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从1500元调整为1200元。
(二)调整成年居民转诊住院待遇
2022年3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成年居民,经签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转诊,到市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住院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至4万元(含)部分,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调整为70%,4万元以上至支付限额(含)以下部分,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调整为75%。
(三)调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医保待遇
2022年3月1日起,建国前参加革命老工人在门诊、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种发生的个人自付医疗费,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职工待遇的基础上再减半计算,减半金额由统筹基金支付。
(四)调整全市新冠肺炎筛查诊疗相关费用支付政策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2022年1月1日起,对《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筛查诊疗相关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甬卫发〔2020〕88号)第一条第(一)至(五)项中的相关医疗费用,不再区分是否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78%比例支付,财政按22%比例补助。
二、调整部分就医管理办法
(一)调整暂停医保结算服务期间费用结算办法
参保人在省智慧医保平台上线停机切换期间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享受应急记账待遇,其中在职职工个人承担20%、退休人员个人承担15%、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个人承担50%,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统筹人员100%由基金支付。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后仍按原渠道上传应急记账费用明细,由经办机构在原医保系统结算支付后将支付信息上传至省智慧医保系统。
省智慧医保平台上线后,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计算机系统因故障或维护需要暂停医保结算服务时,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医疗费的,由个人垫付全部费用,待系统恢复后,携带自费票据原件、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原就诊定点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通过医保系统,重新结算个人垫付的医疗费用。或按规定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二)调整院外检查(治疗)结算办法
2022年3月1日起,参保人员住院期间按规定需进行院外检查、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院外检查(治疗)手续(外检外购登记),相关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自费垫付后持有效票据申请零星报销,按规定享受院外检查(治疗)待遇。
(三)临时调整外配处方购药方式“智慧医保”平台外配处方电子化流转功能完善前,临时调整外配处方购药办法,2022年3月1日起,参保人员到定点零售药店外配购药的,需持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纸质外配处方。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外配处方时,应严格区分5类处方类型:医保普通门诊处方、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处方、大病特药处方、丙肝用药处方及自费外配处方。出具的外配处方,应加盖有医疗机构印章、医生姓名专用章,处方上应明确医保结算等级(类别)。
定点零售药店根据5类处方类型,选择相应的医保结算待遇。其中接收医保普通门诊医保外配处方时,应根据处方上标注的医疗机构结算等级(类别),对应选择“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其他医院(其他门诊)”、“社区医院(村卫门诊)”上传信息,参保人员仍按出具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等级(类别)享受相应的购药待遇。(四)规范历年个账资金支付范围
2022年3月1日起,将有国家编码的目录外药品(包括中药饮片、自制制剂)、目录外服务项目和材料,纳入历年个账资金支付范围,无国家编码的,由个人现金支付。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中的个人支付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健行政部门汇总审核后,向医疗机构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按险种提供签约相关数据用于支付。
种植牙支付规定按照《聚焦医保支付改革助推共同富裕实施医保种植牙项目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条款执行,历年个账资金支付范围限《协议书》品牌目录范围内种植体及其规定的医保支付标准。
(五)明确医疗费个人负担范围
医疗费个人负担包括个人自费和个人自付。
个人自费是指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规定需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及其他费用。
个人自付是指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规定需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包括乙类医疗费个人按比例先行自付的费用、起付标准内由个人自负的费用、进入统筹基金支付后个人按比例承担的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超限价部分的费用列入个人自付费用,但不纳入公务员补助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补充报销的规定支付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医疗费用累计按发生的医疗费计算,不包括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自费费用、乙类医疗费个人先行自付费用、门诊应急记账费用、住院院外检查(治疗)费用。
2022年3月1日起执行的上述政策,医疗费结算实际启效时间按我市纳入省“智慧医保”系统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宁波医院网上挂号
继手机预约、电话预约、现场预约后,宁波市推出网上预约挂号平台。网上挂号量已占各家医院专家门诊号源的一半以上,这不仅能够缩短现场排队挂号与候诊时间,还可以一览医疗信息。
宁波医院预约方式
1、手机预约。“医院通”手机客户端下载后,市民登录宁波市医疗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根据医疗习惯,在主页添加自己关注的医院。目前宁波大市范围内有28家医院可选择,预计未来会达到近40家。进入所选择的医院,会弹出医院介绍、预约挂号、取报告单、医院导航、科室医生、周边商户等六大功能。其中,预约挂号流程与宁波市医疗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类似,选定科室、医生和门诊时间就可挂号,收取1元信息费,为防止“黄牛”,每人每月最多挂号8次。
2、网上预约。宁波市医疗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出了预约挂号、诊疗信息查询等智慧健康服务。帮助市民方便地查到医院介绍、科室医生、医院周边情况和交通导航等信息。
3、电视预约。凡是高清互动电视用户都可以在电视机屏幕上的“爱宁波,惠民生”信息屏“预约挂号”栏目中检索医院、专家信息,使用机顶盒摇控器输入与宁波市医疗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通用的用户名、密码,进行预约挂号。全市22家医院、2600多名专家的就诊号,都能通过电视挂号获得。
4、门诊自助服务机预约挂号。用户可以到医院大厅的自助终端机取号,按照时间到科室就诊。
宁波医院网上挂号
1、宁波市医疗专家预约挂号服务平台实行实名制预约挂号,用户需要凭宁波市通用就诊卡、宁波市医保卡、宁波市健康龙卡、新农合卡(限江北、鄞州、北仑、象山)”中的任一种卡实名制注册后才能使用,无上述卡的用户请先到各医院办理宁波市通用就诊卡或健康龙卡。
2、在“宁波市医疗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导航栏左侧有“会员注册”的文字,点击该文字就进入到注册页面。
3、在登录页面右下侧有“会员注册”的按钮,点击该按钮也能进入到注册页面。
4、用户登录平台成功后,就可以进行预约挂号了。在预约挂号页面上平台提供了多种途径为用户搜索到需要挂号的医生提供方便,包括:日期搜索、医院搜索、科室搜索、医生姓名模糊搜索。日期搜索:用户选中指定日期,医生排班列表即时显示该日期的排班信息。医院搜索:用户选中指定医院,医生排班列表即时显示该医院的排班信息。科室搜索:用户点击“科室选择按钮”如图01-04,系统会根据“日期搜索”选中的日期及医院搜索选中的医院,自动检索到各医院相应的科室。若没有选择医院,则显示中心平台对应科室,
5、搜索到您想要预约的医生后,就可以进行预约挂号了。点击您选定的医生后面的“预约”按钮,系统弹出预约确认信息窗口。
6、点击“确定”按钮进入预约确认页面,页面上半部分显示“门诊信息”,包含内容:挂号医院、门诊时间、具体时间、挂号科室、挂号医生、挂号费、手续费;页面下半部分显示“预约人信息”,包含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手机号、家庭地址。用户确认预约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预约”。
7、验证无误后进入支付页面,可以选择“短信支付”或“网银支付”进行支付。目前平台“短信支付”提供“宁波大市的移动、电信、联通手机号”,“网银支付”只提供“建行网银”支付渠道。
8、预约成功以后,平台将发送预约成功短信到您的手机上,短信内容包括:预约的医院、科室、医生、时间、预约号子、预约验证码。您可以进入会员中心查看预约成功的号子和验证码,您也可以通过获取“预约短信”重新发送预约成功短信到您的手机上,重新获取“预约短信”的次数不能超过2次。
9、您到医院就诊时请带上预约短信、预约手机号码、身份证(小孩请带上户口本)、以及注册时登记的预约就诊卡(宁波市通用就诊卡、医保卡、健康龙卡、新农合卡),进行签到确认。
宁波医院网上挂号小提示
1、如有特殊原因需取消预约,可进入“会员中心”的“已完成的预约”中进行退号操作。退号成功后,两小时内不允许再次预约同专家同时段的号子,请慎重操作。如遇退号不成功,请咨询医院。如果已经到医院现场确认过了,则只能到医院挂号窗口退号,不能在网上退号。
2、中医院的预约号退号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天24:00。上午的号截止时间为就诊当天上午11:30,下午的号:就诊当天下午17:00,全天的号:就诊当天下午17:00。
3、由于医院预约挂号数的限制,请在10分钟内完成支付,否则,平台将自动取消本次预约。
4、通过手机支付需在挂号费基础上收取1元信息服务费,每月最多支付8次。
宁波医保中心电话号码是多少
联系电话:(0574)12333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8-11楼
传真:0574-87322945
邮编:315042
电子邮箱:nbrsj@nbhrss.gov.cn
宁波医保中心官网: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本着便民服务、为民服务、网上办事为宗旨,以政府业务流为主线,以用户为中心,全方位、多功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人事人才相关的政府公共服务。
扩展资料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由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网站于2012年12月25日正式开通,是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互联网上信息发布和提供服务的平台,是与公众联络和交流的窗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建设目的就是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
网站自建成以来,以信息内容丰富、信息更新及时及页面设计合理。
网站目前有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三个版本,设有“政务公开”、“办事大厅”、“政民互动”、“公众查询”四大频道。“政务公开”频道中设有机构设置、人事信息、工作计划等十五个一级栏目。“办事大厅”频道中设有办事指南、网上预审、办件查询等九个栏目。“政民互动”设有“主任信箱”、“咨询答复”等十个栏目。“公众查询”设有“收费许可证查询”、“批复文件查询”等五个栏目。
参考资料: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我们
宁波市医疗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预约撤销
宁波市医疗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预约撤销办理程序如下:
1、登录平台,点击首页旁边的预约挂号;
2、点击左边的“已完成的预约”中进行预约撤销(即退号)操作。
注意:退号成功后,两小时内不允许再次预约同专家、同时段的号子。
宁波市中医院网上挂号问题
为了便于管理,中医院的网站上的预约挂号平台已于10月21日下午与卫生局的预约平台进行了对接,中医院网站预约挂号功能将统一链接到宁波市医疗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原来在中医院网站注册的用户,登录宁波市医疗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需要进行重新注册。
文章分享结束,宁波市医疗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健康宁波诊疗信息修改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