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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等功臣享受什么待遇啊
1、荣誉奖章,根据对方,对获得三、二、一等功奖励的个人,分别授予三、二、一等功奖章;
2、提高职务,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级别等级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3、增加待遇,在平时工作中因工作成绩突出,做出重大贡献而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4%,6%,8%。对于同时荣立多次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只加最高的两项,累加之后超过100%的,按100%计发。
一等功属于部队很高的荣誉,是荣誉体系里面的一种奖励
在部队的荣誉体系里面,总共可以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和荣誉称号。在部队里面的荣誉体系,一等功是属于仅次于荣誉称号的一种奖励,一等功可以说是非常难得的,也是很多人在部队服役十几年也拿不到的。想要在部队里面能够立一等功,那么就必须要对单位,对国家作出非常重要的贡献才有这个可能。
因为一等功,在部队里面是非常罕见的,很多单位可能很多年都不一定能够诞生一个一等功。
你想要在部队里面能够立一等功,要么你就是对国家的科研做出非常重要的贡献,并且在其中你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二个就是你自己要在部队里面参加军事行动,并且在军事行动当中表现非常突出,作出非常重要的贡献。
第三种你就是去参加国际性的比武,并且在国际性的比武当中拿到冠军,给自己的国家争取得到了非常大的荣誉,只有这样的情况才可能获得一等功。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在战争或者执行任务中选择舍己救人,最后大概率都有机会获得一等功,不过正常情况下,这个时候的一等功奖章都只有家人来领取。除此之外,在一些国际赛事中,如果你代表国家出战得到第一名,也是有机会获得一等功。
对此一下二等功和三等功的获得条件,相信大家就能理解一等功有多么苛刻了。首先咱们来看三等功,它是属于一个比较常见的表彰形式,因此,只要任何军人在部队里面表现良好,无任何违规或者犯错的事,他们都有机会在退役前拿到一块三等功勋章。
二等功除了要满足三等功的要求,它还需要具备强悍的个人实力和军事技能等,最好是军队中比较拔尖的存在。这类人只要在军区比赛或者世界赛上拿到一个不错的名次,他们保底也能拿到一个二等功,甚至还有机会去闯一下一等功。
二、军人一等功待遇具体有哪些家属有什么待遇
1、士兵荣立了一等功便是一等功臣,不论自身的前途还是家属的待遇都会非同一般。
2、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
3、第十三条对个人和单位的奖励项目:
4、上述项目中,嘉奖为最低奖励,荣誉称号为最高奖励。
5、由此可以看出,一等功是军队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的一个奖励项目,其荣耀程度仅次于荣誉称号。获得此项奖励的个人,被称为一等功臣。
6、荣誉。一等功是伴随一生的荣誉,是国家对你个人的一种认可。我认为不能用金钱、待遇去衡量它,因为它是无价的。军人的荣誉,是一段奋斗的历程,值得歌颂,值得铭记。
7、当然一等功的待遇也要讲一下,要不然你们会说这篇文章没有干货。一等功荣誉会受益终身,福泽后代!
8、提干。士兵年龄在26周岁以下,原则上荣立一个二等功或者两个三等功就满足了提干的标准。如果荣立一等功的士兵不满26周岁,所在部队又有提干名额,那么提干是机会在百分之九十以上。从军校毕业后,就是干部身份了。
9、留队。荣立一等功后想继续留在部队,基本上都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只要你愿意继续留在部队干,部队会一直把你留下,甚至干到五期、六期一直到退休为止。
10、现金奖励。立功受奖是一种荣誉,部队是不会发钱的,只会在退伍时增发一次性退役金。但是地方上会有很丰富的现金奖励,以三线开外的普通小县城来说,一等功的现金不会低于10万元,以后每一年还会有相对的补贴。
11、退伍安置。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服役期间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除退休时上调百分20%的基本工资。
12、对于一名士兵来说,能荣立一等功,将是自己一生的荣耀,其事迹会被写入本单位发展史;所在家乡的相关部门也会在修订县志时浓墨重彩地大书一笔,真正的青史留名,由一个人的荣耀变成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的光荣。
三、部队一等功有什么待遇啊
一等功臣享受的待遇如下:1、荣誉奖章,根据对方,对获得三、二、一等功奖励的个人,分别授予三、二、一等功奖章;2、提高职务,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级别等级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3、增加待遇,在平时工作中因工作成绩突出,做出重大贡献而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4%,6%,8%。对于同时荣立多次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只加最高的两项,累加之后超过100%的,按100%计发。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