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关于形式逻辑的例子这个问题,形式逻辑举例说明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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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分为哪几种
逻辑学分为具象逻辑、抽象逻辑、对称逻辑。
逻辑学是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由亚里士多德创立。逻辑和逻辑学的发展,经过了传统逻辑(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两大阶段,辩证逻辑又发展有矛盾逻辑、对称逻辑两大阶段。败陵察
对称逻辑是逻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是辩证逻辑发展的高级阶段,也是逻辑学发展的最高阶段。
对称逻辑以对称规律为基本的思维规律,悖论是对称逻辑产生的催化剂。“悖论”的出现说明原有的逻辑和逻辑学的不完善,说明对称逻辑学的产生是逻辑与逻辑学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
扩展资料
逻辑学有四个基本原察茄理:
1、同一律:事物只能是其本身。猫就是猫,不能是老虎。
2、排中律: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汪蔽不是A就是B,不存在中间状态。举个简单的例子,在豆腐变成臭豆腐中间,一定有一个临界点,临界点之前是豆腐,临界点之后就是臭豆腐。
3、充足的理由律:被成为是因果原理,任何事物存在都有其充足的理由。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蚂蚁,其实这个问题无法解释,它就是有存在的理由。
4、矛盾律:在同一个时刻,一个事物在某个方面不能即是这样,有不是这样。比如说一片树叶是绿色的,那就不能再说它是黄色的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逻辑学
什么叫形式逻辑
所谓“形式逻辑”就是指传统逻辑,狭义指演绎逻辑,广义还包括归纳逻辑。
所谓逻辑是思维的规律,逻辑学是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思维规律是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的统一。“形式”逻辑也是从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上来研究思维规律的学说,因而决不是什么纯“形式”的逻辑。
所谓“形式逻辑”就是指传统逻辑,狭义指演绎逻辑,广义还包括归纳逻辑。
所谓逻辑是思维的规律,逻辑学是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思维规律是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的统一。“形式”逻辑也是从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上来研究思维规律的学说,因而决不是什么纯“形式”的逻辑。正好像传统把概念说成是思维的“形式”是混淆了概念和语言一样,把传统逻辑说成是思维“形式”的学说是混淆了传统逻辑和语言学。如果像马克思说磨芹历的,只有语言才是思维的“形式”,那么,只有语言学才是研究思维的“形式”和“形式”的规律(如语法规则)的学说。而传统逻辑一开始就不是什么“纯思维形式”的科学。传统逻辑的创始人亚里士多德认为判断的主词和宾词的联系就反映了事物之间的客观关系,列宁说他的逻辑学是寻求、探索,它接近于黑格尔的逻辑学。后来传统逻辑的发展,与其说被“形式”主义化了,还不如说是被歪曲化了。因为,根据恩格斯的传统逻辑和辩证逻辑的关系是初等数学和高等数学的关系的比喻,可以认为辩证逻辑(对称逻辑是辩证逻辑发展的高级阶段)研究人的认识的理性阶段的规律,传统逻辑则研究人的认识的知性阶段的规律。超出了传统逻辑的适用范围,把传统逻辑应用到整个人类认识的过程,使它成为诡辩的工具并陷入悖论是并不奇怪的。黑格尔之所以认为传统逻辑可以成为诡辩工具,是因为黑格尔把传统逻辑和形而上学混为一谈,从而把传统逻辑的局限性绝对化了。但正好像超出了真理的应用范围,把真理变成谬误并不等于真理本身就是谬误一样,超出了传统逻辑的适用范围,把传统逻辑变成诡辩的工具也不等于传统逻辑本身就是纯“形式”的东西。以上内容摘自:陈世清著:《经济学的形而上学》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1.2第2版[2] [1]
2释义
对象决定内容,特定的对象决定特定的内容。任何事物都是相对静止状态和绝对运动状态的统一;对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即同一事物、同一属性、同一关系在同一时间、地点下的确定性的反映,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这个反映是人类认识的必经阶段——知性阶段的基本任务,因而同一律是知性认识的基本规律。从传统逻辑到对称逻辑(中间经过矛盾逻辑),是人类思维方式发展的两大阶段。人类认识,无论是低级的还是高级的,都是客观对象的反映;因此,无论是传统逻辑还是对称逻辑,都是关于思维规律的科学;作为它们研究对象的人类思维、思辩和实在的关系,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世界是无限的,本性是辩证的和对称的。人类对世界的认识,也是一个从片面到全面、从现象到本质、从相对到绝对、从抽象到具体、从不对称到对称的过程。这里面有量变,也有质变。相对于整个人类来说,从传统逻辑的思维方式到对称逻辑的思维方式,达到对世界的对称本性的认识,是认识发展史的一大飞跃。如果说,在此以前,人们满足于传统逻辑的思维方式,把它看成是唯一正确的思维方式,因而往往陷入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的话,那么,现在人们感到,要对事物有一个完整的认识,只有用对称逻辑的思维方式才有可能,用传统逻辑的思维方式是不够的了。这时候,传瞎搜统逻辑给人以脱离思维对象的假象,是正常的;把传统逻辑看成是“形式”逻辑,是难免的。现在的任务,是通过历史的和全面的考察,从假象返回本质,还传统逻辑以本来的地位。这样,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传统逻辑也是从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上来研究思维的学说,因而决不是什么“形式”逻辑。传统逻辑内容的具体化和“形式首圆”的抽象化、数学化、符号化是对称的双向同步过程。符号化不等于“形式”化。仅仅根据传统逻辑“形式”的抽象化、数学化、符号化就把传统逻辑看成是“形式”逻辑是线性思维的产物。以上内容摘自:陈世清著:《经济学的形而上学》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1.2第2版
(7)这个推理的思维内容涉及:“金属”、“有光泽的”与“铁”。(8)这个推理的思维内容涉及:“正义的事业”、“一定要胜利的”与“反对帝国主义的民族民主革命”。
从上面所举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具体思维中,思维形式和思维内容总是联系着的。即是说,在具体思维中,没有不具有思维内容的思维形式,也没有不具有思维形式的具体内容。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出,思维形式和思维内容是有区别的,思维形式对于思维内容又有相对独立性。即是说,同一思维形式可以具有不同的甚至相反的思维内容。因此,否认思维形式和思维内容的密切联系,是一种错误的观点。但是,否认思维形式与思维内容的区别,否认思维形式的相对独立性,也是一种错误的观点。
各门具体科学都是从客观世界的统一体中,抽出某个方面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例如,天文学是从客观世界的统一体中,抽出天体结构和演化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政治经济学是从客观世界的统一体中,抽出人类社会在各个发展阶段上支配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分配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涉及思维内容方面的问题不是形式逻辑所研究的对象,而是其他具体科学所研究的对象。
形式逻辑只研究思维形式而不研究思维内容,这不是要把思维形式和思维内容割离开来。相反的,形式逻辑研究思维形式,正是为了使人们自觉地掌握思维形式的规律,从而更好地把思维形式和思维内容结合起来以正确反映客观现实。把思维形式和思维内容割离开来,是形而上学思想方法的结果,这是与形式逻辑毫不相干的。
5发展历程编辑
形式逻辑已经历了2000多年的历史,19世纪中叶以前的形式逻辑主要是传统逻辑,19世纪中叶以后发展起来的现代形式逻辑,通常称为数理逻辑,也称为符号逻辑。
1.传统逻辑传统逻辑通常把命题分为直言命题、选言命题和假言命题,并研究这几种命题的形式和推理形式。传统逻辑还包括关于矛盾律和排中律等逻辑规律的理论,以及有关词项的理论。
形式逻辑在欧洲的创始人是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的建立了第一个逻辑系统,即三段论理论。其论述形式逻辑的代表作有《形而上学》和《工具论》。继亚里士多德之后,麦加拉-斯多阿学派逻辑揭示出命题联结词的一些重要性质,发现了若干与命题联结词有关的推理形式和规律,发展了演绎逻辑。而古希腊的另一位哲学家伊壁鸠鲁则认为归纳法是唯一科学的方法。中世纪的一些逻辑学家,发展和丰富了形式逻辑。到了近代,培根和约翰·缪勒则进一步发展了归纳法。
对比
在中国,形式逻辑的产生基本与欧洲同时。代表学派有墨家与名家,此外还有儒家的荀子。有意思的是,墨家研究逻辑为的是找到逻辑的原则,而名家为的是建立诡辩体系。墨家对于逻辑的认识集中体现在《墨经》中,该书对于逻辑已有了系统地论述。例如它区分了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提出“大故(充分必要条件),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与“小故(必要条件),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而名家的惠施则提出了“合同异”的诡辩原则,目的是取消概念的边界。与惠施相反,同属名家的公孙龙则提出了“离坚白”的诡辩原则,认为任何独立的概念都有且只能有单一的属性。名家提出了许多诡辩命题,例如“白马非马”、“鸡有三足”、“孤犊无母”、“连环无扣”、“白狗黑”以及“今适越而昔来”等等。
显然,名家此种“开倒车”的研究方法是中国特有的,它能够建立其诡辩体系恰恰表明当时逻辑发育的水平很低,有着大量漏洞——因此名家才有机可乘。不过,名家此举也使得这些漏洞得到了充分的暴露,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垫脚石——若要发展逻辑,就必须去克服名家的诡辩命题。此外,名家的诡辩命题中也有合理因素——有的确实击中了形式逻辑的要害,这就意味着,除了形式逻辑之外,还有其他逻辑。最后,名家的部分命题里,可能含有合理的关于自然界以及人的认知过程的认识。比如一个命题是“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这个命题若要成立,则必须以“地球是圆的”作为前提。在当时天圆地方的“盖天说”占主导的情况下,名家能有这样的认识是不易的。再有一个命题是认为“飞鸟未尝动”,若做正解,应该是名家认识到我们对于“运动”的直观概念是建立在将归纳了两次静止的认识的基础之上的。当时能做出这些判断实在不容易,可惜这些认识都是以诡辩的形式出现的。
此后,形式逻辑在中国的发展基本陷入了停滞。
在古印度,公元前四世纪时,胜论派和正理派开创了因明学,至六世纪时陈那将其完善,称新因明学。因明学,即形式逻辑。
2.数理逻辑它是现代形式逻辑。之所以称为数理逻辑,一方面是由于在研究中广泛地使用了人工的符号语言,并发展为使用一种形式化的公理方法,同时也应用了某些数学的工具和具体的结果;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现代形式逻辑的发展受到数学基础研究的推动,特别是受到深入研究数学证明的逻辑规律和数学基础研究中提出来的逻辑问题的推动。数理逻辑之所以又被称为符号逻辑,是由于它使用人工的符号语言。数理逻辑的创始人是G.W.莱布尼兹。莱布尼兹提出建立“普遍的符号语言”、推理演算和思维机械化的思想。尽管莱布尼兹本人并没有实现他所提出的目标,但数理逻辑的发展却逐步(还没有全部)实现了莱布尼兹的理想。G.弗雷格在1879年发表的《概念语言》一书中,建立了第一个一阶逻辑体系。19世纪70年代,G.康托尔创立了集合论。集合论,特别是第一个一阶逻辑体系的建立,是形式逻辑的发展进入现代阶段的标志。
3.形式逻辑在现代中国20世纪30至40年代,苏联曾把形式逻辑当作形而上学来批判,并把辩证法当作惟一科学的逻辑。讲辩证法一定要批判形式逻辑。在此影响下,当时中国也有人“宣判”了形式逻辑的“死刑”。不过在1949年前这种全盘否定形式逻辑的思潮在中国还不属主流思想。1949年到1950年间这种思潮也成为中国的主流思想。
1950年斯大林的《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发表后,中国才为形式逻辑“平反”。然而“平反”并不彻底,跟苏联一样,形式逻辑仍带有“初等逻辑”的帽子,而“高等逻辑”自然非辩证法或辩证逻辑莫属。否定、贬低形式逻辑不仅阻碍了逻辑科学的发展,而且造成诡辩盛行的恶果。黑格尔曾十分轻蔑地评论过莱布尼茨的数理逻辑设想。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后才冒出来的数理逻辑(第一个数理逻辑系统是费雷格于1879年提出的),在20世纪50年代初被视为帝国主义时代为垄断资产阶级服务的伪科学。
1961年代才开始突破苏联50至60年代逻辑教材的某些框框,清除了苏联教材散布的种种常识性错误。
批判后果
上述批判的后果是,如果确实要无所不包,那么就只有坚持辩证逻辑。如果确实坚持狭义的形式逻辑,那么就会导致其他逻辑的出现。
7质疑编辑
对黑格尔与辩证逻辑的质疑
黑格尔的大、小逻辑讲的是哲学,不讨论从形式上讲有什么样的前提可以得到什么样的结论这样的推理形式方面的问题。
其实,在现今的非经典演绎逻辑中确实有一支是与辩证逻辑有很多相似之处的,这种逻辑就是次协调逻辑(又常称为费协调逻辑、亚相容逻辑,也有人称之为悖论逻辑、辩证逻辑)。这种逻辑承认经典演绎逻辑中的“矛盾律”并不普遍有效,试图将“矛盾”封装起来,不让其危害整个系统。
许多认同黑格尔辩证逻辑的人也是因为看到了现代经典逻辑中的悖论问题,而企望黑格尔的辩证逻辑能解决这个问题。但事实上,类似的方法已经有了,这就是次协调逻辑。然而,次协调逻辑是隶属于现代非经典演绎逻辑的,如果次协调逻辑真是辩证逻辑的话,那么这种辩证逻辑属于现代非经典演绎逻辑的一支,而不是独立于其外。不过,次协调逻辑尽管与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也有许多区别,并不能简单的说它是辩证逻辑。
8与其他逻辑关系编辑
其他逻辑
逻辑,是对思维过程的抽象。研究逻辑的目的是要在思维的层面上弄清楚得到结论的原因。从这个研究任务上来看,凡是具有得出结论的作用的思维过程,都是逻辑过程。据此,人的逻辑应分为三大类,即朴素逻辑、工具逻辑(包括称名逻辑、形式逻辑、表象逻辑)和辩证逻辑。
朴素逻辑
相较于朴素逻辑,形式逻辑的缺陷在于无法解释部分生活事件,也无法解释不符合形式逻辑本身的逻辑的来源。具体例子是,这样的语言结构“连……(名词A)我都不认为……(形容词Z),那么……(名词B)还会是……(形容词Z)吗?”形式逻辑就是不能解释的。而朴素逻辑则可解释为:大前提“A比B更Z”,小前提“A不是Z”,结论“B更不Z”。究其原因,在于形式逻辑不承认表述对比关系的句子可以当作三段论的命题,因此使得其不能解释朴素逻辑中的“对比”过程。
对称逻辑
形式逻辑蕴涵了线性思维方式。把形式逻辑思维方式看成唯一的思维方式,把形式逻辑运用范围扩大到所有对象,特别是需要复杂性思维的经济领域,就会出现悖论。对称逻辑的产生,既是人类思维、理论与实践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悖论”“逼”出来的产物。“悖论”,是对称逻辑产生的催化剂。对称逻辑的产生是逻辑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对称逻辑是以对称规律为基本的思维规律,是天与人、思维与存在、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思维层次与思维对象、科学本质与客观本质对称的逻辑。对称逻辑就是对称的思维方式,对称的思维方式就是和谐的思维方式,和谐的思维方式是与和谐社会对称的思维方式。对称逻辑是辨证逻辑发展的高级阶段,也是逻辑发展的最高阶段。对称逻辑使形式逻辑本身所蕴涵的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的统一得以展示。对称逻辑提供了足以研究复杂系统论的思维方式,为第一个中国人自己创立的经济学范式——对称经济学提供了科学的思维方式。对称逻辑学就是对称逻辑的概念、范畴与范畴体系,由我国著名学者陈世清先生创立。
工具逻辑
工具逻辑是自觉的系统的逻辑。它很清楚其任务是对思维进行梳理、改正、引导,其目的是明确的。再有则是工具逻辑的原则是不能单独地存在的,有一条原则,其他的原则是其必然推出。之所以说它是工具,在于它的机械与刻板,且处于各种形式的对立情况下的双方都可以使用它来为自己自圆其说——它本身不具备价值,只能体现其使用者的价值取向。
对于工具逻辑能否全面解决朴素逻辑所带来的问题,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原因在于工具逻辑全然否定或是不考虑朴素逻辑,也就是说,它对朴素逻辑否定过度了。这种过度否定导致工具逻辑不能彻底清理朴素逻辑中的错误,不能甄别朴素逻辑中的正确成分。其次,工具逻辑本身是由三个矛盾的子范畴构成,即称名逻辑、形式逻辑与表象逻辑。这就导致工具逻辑不能以一个统一的标准来梳理朴素逻辑。若依照系统化的程度来说,朴素逻辑是基础的,工具逻辑是相对高级的。朴素逻辑与工具逻辑构成矛盾。他们之间斗争的一面不必多说,联系的一面则是称名、推理、表象加工三者在朴素逻辑中都可找到对应的行为。在朴素逻辑里,称名就是叫出“XX”的名字,说说它的内容,推理就是“猜”,表象加工就是幻想。这些具体的内容在朴素逻辑里是很一般的事情,但是在下一阶段的逻辑里,却都自成体系了。
在此先对称名逻辑进行一些介绍。
按照认知的串行形式与并行形式的观点来看,称名逻辑是转换逻辑。它实现串行思维(如语言加工)与并行思维(如表象加工)间的转换——将串行思维的结论展开,将并行思维的结论点化。它担负着对客体进行直接识别的功能,将处于潜意识的朦胧认识或是观念之外的实在物概念化至意识层面的功能,并为形式逻辑与表象逻辑提供严格的素材(确切的起点),同时又要对形式逻辑与表象逻辑的结论进行再加工,再次开始称名。
称名逻辑要求所得出的名称或是属性与相应的前提以及称名的对象范畴相一致——在形式上,反对在同一个前提下,违反概念与范畴一一对应的情况,违反概念间单一形式的从属关系的情况;在内容上,反对称名过度或是称名不足而导致的概念范畴与对象范畴显著地不一致。具体来说,比如实在的香蕉被叫做“香蕉”与“菠萝”,概念的“番茄”对应实在的番茄与哈密瓜,概念的“粉笔”既对应粉笔本身还对应实在的物质,以及黑色的马叫做“马”白马则不是“马”等诡辩的情况都是称名逻辑所反对的。
称名逻辑的操作过程是对属于一定范畴的事物进行命名与描述。命名,是把范畴本身当作一个不可分割的元素进行命名(元素命名)。描述,是把范畴本身当作描述的疆界来描述范畴本身所具有的属性(属性描述)。在元素命名的过程中,涉及命名精度的问题。比如一棵榉树,一般的人看见了,说“有一棵树”就可以了。但是搞植物的人,就可以说出是属于什么种属的哪种榉树。元素命名要使其元素的名称与精度的要求相一致。属性描述,则涉及描述的前提范畴的问题(注意,是描述的前提范畴,不是描述的对象范畴)。由于一个范畴的属性是举之不尽的,因此就需要对描述行为本身加以限制。例如要求谈谈你自己,可能会不好说,因为可以说的东西太多了,而且一旦说起来,如条件允许是可以说到生命终止的那一刻的。所以就要限定“说”本身,比方说,要求你在“XX方面”谈一谈你自己。
在用称名逻辑给出了事物的属性或名称之后,它能够做的仅仅是在属性与名称之间进行转换。这种转换,就是称名逻辑的归纳与演绎——由名称向属性转换,就是演绎;由属性向名称转换,则是归纳。
总之,在称名逻辑将一个事物描述为一个点(元素命名)或是许多条线(属性描述)之后,若要对“点”或“某一条线”进行继续加工,就要用到形式逻辑,若要对若干条线组成的面这个整体进行加工,则需要表象逻辑。这就是称名逻辑之所以是另外两种逻辑的起点的原因了。之所以说“严格”,乃是由于表象逻辑与形式逻辑并不会像称名逻辑那样自觉考虑自己的起点的性质是什么。也就是说,这两类逻辑对于其起点是跟着感觉走,觉得什么是对的,就以什么作为起点。例如费尔巴哈,他认为人是纯粹自然的生物,又认为人有超自然的价值与习性——他对于“人”的称名是混乱的。于是,在他的人本机械唯物论里,就既承认物质第一性,又承认是人的意识创造了历史与社会,还提出了纯粹只有“爱”这个属性的神。他就是称名的工作没有做好,然后用形式逻辑一杆子捅到底,就形成其机械唯物论。形式逻辑最怕的就是矛盾,但是形式逻辑所催生的哲学之一——机械唯物论却是充满了不能自圆其说的东西的。
这里再简单说一下表象逻辑与形式逻辑。表象逻辑是并行逻辑,其要求人同时把握并操作多个属性。运用这种逻辑的人,会说其脑袋里有一幅图,或是他在脑袋里搬运、翻转、修改某个“物品”。艺术创作、图纸任务、空间任务以及顿悟式的学习过程都是离不开表象逻辑的。形式逻辑是串行逻辑,其本质是直线式的推导,其任务在根本上是对某个属性进行深度加工。其逻辑的每一项只能由单一的内容,至少是没有矛盾的内容构成。
接下来,我们就可以看看形式逻辑与称名逻辑和表象逻辑相比有什么差异了。与称名逻辑相比,形式逻辑的直接动力是逻辑的规则与要求,称名逻辑的直接动力则依赖于“发现”。在语言功能上,称名逻辑提供语言的齿轮,形式逻辑使之运转起来。形式逻辑的优点是运动性,即形式逻辑是一个不断推导的过程,但称名逻辑却只能进行一次转换。形式逻辑的缺点是,由于其只能加工单一的属性,这就使得用它来把握复杂事物的时候会不可避免地带来事物属性的丢失,导致原本完整的事物变得支离破碎,原本有联系的事物变得孤立起来,甚至在意识层面上自相矛盾。形式逻辑使得称名逻辑有价值,但是却不会自觉按照称名逻辑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逻辑起点。由于起点的不严谨,这就可能产生出完全符合形式逻辑的规则的谬论。
与表象逻辑相比,形式逻辑的前进是步步为营,表象逻辑主要依赖顿悟(不知怎么地一下子就想到了,就觉得应该那样)。形式逻辑是语言的、听觉的逻辑。表象逻辑则是图画的、视觉的逻辑。在语言上,表象逻辑不容易表达(需要用称名逻辑将表象转化为语言),但是形式逻辑却不存在这个问题。形式逻辑的优点是可以对事物的局部进行深度加工,缺点是无法在一个逻辑过程中既把握局部又把握整体。因此,在形式逻辑进行归纳活动的时候,往往会犯以偏概全或是用一般来推特殊的毛病。
形式逻辑的推导过程,是一个不断变换范畴的过程。他可能变到了与其起点,与之原有整体相矛盾的那边还不自知——因为它否认矛盾,所以自身矛盾了却还不知道。不过,由于起点的不严格与对整体的把握的缺失,出现这样的错误是必然的。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形式逻辑同样可以催生哲学。除了机械唯物论,还有客观唯心主义以及神学都是形式逻辑的产物。自然,形式逻辑也生产着西方自然科学。此种形式逻辑的自然科学方法,被叫做逻辑实证主义。形式逻辑完全失灵了的形态则是繁琐哲学。有意思的是,同一个母亲的孩子相互间都是矛盾的,自身也是充满矛盾的。可这位母亲却千方百计地否认矛盾——这正应验了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若要掩盖矛盾,那么被“掩盖”了的矛盾将以更加光怪陆离的形式在其他方面表现出来。
不难看出,如果我们的只承认形式逻辑,那么朴素逻辑、称名逻辑、表象逻辑都将非法。但是形式逻辑本身又完成不了另外这些逻辑的任务,也就是说,形式逻辑并不是最一般的逻辑。再加上形式逻辑也不能统合其他逻辑,也就是说,形式逻辑不是最抽象的逻辑。因此,最抽象而又最一般的逻辑就登场了,即辩证逻辑。
辩证逻辑
朴素逻辑应该还有其他的逻辑过程。自然,朴素逻辑也有其局限性,即它能解释任何事情,因此无法排谬。也就是说,在朴素逻辑里,就没有“错误的逻辑”这种概念。这显然是不正确的。
朴素逻辑是自发的、不系统的逻辑过程。自发,就在于很多时候,我们在使用着朴素逻辑,但是却没有意识到。不系统,即朴素逻辑的具体过程可以单独存在。我可以用逆向解释来分析这个问题,再用对比的方法来分析另一个问题,而全然不用考虑两个问题是否有关,以及这种“差别对待”是否合理。朴素逻辑支撑着我们大部分的日常生活,同时,显然这种逻辑会不断地制造错误。此时,工具逻辑就登场了。
什么是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如何用最简单的例子解释下
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的区别就是辩证逻辑总是强调命题成立的前提、条件、相对性。而形模桐瞎式逻辑常追求一种普遍的、不受条件限制的、绝对正确的命题。
辩证逻辑不同于形式逻辑“非彼即此”的逻辑法则,它常“亦此亦彼”。
如:张三不是个好人就是个坏人(形式逻辑),张三虽然贪财好色,但很讲义气(对各种品质一分为二--辩证逻辑);张三是挺坏,不过有时候也挺好(从时间上上一分为二,辩证逻轮慧辑)。辩证逻辑拒斥那类脱离具体条件而声称普遍地绝对的成立的片面的命题!
可以看出:得出“张三坏”的前提是在讲他的贪财好色这个品质;得出“张三好”的前提是在讲他讲义气这旦空个品质;同理,张三的好坏同样以时间这个条件、前提为转移。即,辩证逻辑在给出命题时,都给出一定的前提条件。
这也正符合辩证法的一条原理:一切以条件为转移,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向对立面转化。
辩证逻辑相信真理是具体的,只有给出一定的、具体的前提、条件、标准、参照物,命题的政务才能得以判断。我们常说的辩证发就是运用的辩证逻辑,他的威力不仅在于能够轻而易举地驳斥任何观点,而且他能够轻易地为任何观点找到理论根据。
其他区别:
而形式逻辑不是不认为需要一个判断标准,而是认为天然地存在一个、不言而喻、不证自明的普遍标准。在逻辑上,以形式逻辑四大定律作为思维合理性的标准。在物理学上,比如以“以太”作为绝对参照系的尝试。
在伦理学上,以“君子”作为衡量道德品质的标准。在日常生活中,以“常识”作为话语合理性的标准。
关于形式逻辑的例子 什么是形式逻辑
1、所谓形式逻辑是在“质”的规定不变的情况下,对“质”的同态性表述.它反映的是事物的“象素”、是量的积累.也就是说,形式逻辑的推演表现的是事物自身的等同性,即在推演的过程中,事物的质的规定不能从一种质的规定变化为另一种质的规定.以下棋为例,若规定是中国象棋,则在下棋(对奕)的过程中,“马走日字”的规定不能变.如果一个下棋的人,一会马走日字,一会又走田字,对自己怎么有利就怎么走,这是不能允许的.在数学的演绎过程中,无论如何变化,等式的两端必须相等.也就是说,在演绎的过程中要素要保持自身的质的不变性。
2、形式逻辑是研究演绎推理及其规律的科学,包括对于词项和命题形镇斗式的逻辑性质的研究、思维结构的研究尺岩与必然推出的研究,它提供检验有效的推理和非有效推理的标准。它总结了人类思维的经验教训,以保持思维的确定性为核心,用一系列规则、方法帮助人们正确地思考问题和表达思想,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必要工具,是人类认识发育到一定阶段后出现御困磨的思维方法。康德首先使用了这个术语。
形式逻辑和非形式逻辑的区别
1、定义不同
形式逻辑:研究人的认识知性阶段思维规律的学说,狭义指演绎逻辑,广义还包括归纳逻辑。形式逻辑的思维规律也是思维形式和思维内容的统一。
非形式逻辑:泛指能够用于分析、评估和改进出现于人际交流、广告、政治辩论、法庭辩论以及报纸、电视、因特网等大众媒体之中的非形式推理和论证的逻辑理论。
2、发展历史不同
形式逻辑:已经历了2000多年的历史,19世纪中叶以前的形式逻辑主要是传统逻辑,19世纪中叶以后发展起来的现代形式逻辑,通常称为数理逻辑,也称为符号逻辑。
非形式逻辑: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的北美,奠基人为拉尔夫·约翰逊和安东尼·布莱尔。他们于1977年合著的《逻辑的自我辩护》是较早强调非形式推理的具体例子的导论性著作。
1978年由他们组织的首届国际非形式逻辑研讨会以及所编辑的《非形式逻辑通讯》(后改名为《非形式逻辑》)标志着非形式逻辑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正式诞生。
3、研究不同
形式逻辑:在研究方法上,形式逻辑企图将建立在有限思维内容之上的的思维形式推广到思维的全部,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要证明这一点,不妨假设形式逻辑确实是完备的逻辑。那么不难发现,这种自诩为人类逻辑的典范的逻辑居然不考虑人的情感与好恶,
这种自认为最善于解释的逻辑竟然用“因为A理论不符合形式逻辑的甲要求,所以它是错的”这种本质上是“因为错的,所以错的”,或者说“因为不符合我,所以错了”这种神学式的言论,
这种立志无所不包的逻辑至少在生活事件面前是惨白无力——就可以断定这绝不是一种可以完整反映人类思维的逻辑。
非形式逻辑:非形式逻辑的主要研究对象是普通人在现实生活中所使用的真实的论证。论证是人们用于交流、传播、表达思想的重要载体,是用以说服并影响他人观点和立场的有力工具,是进行理性探讨深化认识的主要形式。
好的论证有说服力,让人无可辩驳,而糟糕的论证则苍白无力。有的论证貌似合理,有很大的迷惑性,实则经不起推敲,在逻辑上站不住脚。非形式逻辑致力于发现、分析和发展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运用与分析论证的标准、程序和模式,它并不先天地排斥形式化方法,
但鉴于形式化方法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的应用极为有限,非形式逻辑与传统逻辑学研究的形式化取向自然是大异其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非形式逻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形式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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