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如何办理危废处理公司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危废手续怎么办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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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固废处理公司需要什么证
法律分析:第一、有3名以上环保工程技术专业或者是有关技术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危险废弃物环保治理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有满足国务院交通主管机构有关危险货运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设备。
第三、有符合我国或者是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规定和安全要求的包装设备,中转和临时性存贮配套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配套设施、设备。
第四、有满足危险废弃物处理配套设施整体规划,符合我国或者是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规定和安全要求的处理配套设施、设备和配套的环保治理配套设施。
第五、有与所经营管理的危险废弃物种类相一致的处理技术和工艺。
第六、有保障危险废弃物经营管理安全的制度管理、环保治理具体措施和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具体措施。
法律依据:《中国危废处理行业经营资质许可及管理制度梳理》二、危废经营许可资质的分级审批,年焚烧1万吨以上的危废综合经营许可资质,或处置含多氯联苯、汞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极大的危废综合经营许可资质,或利用列入国家级危废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的危废综合经营许可资质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废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废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上述前三款规定之外的危废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危废处理资质怎么办理
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省政务大厅环保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单,将申报材料转送土壤处。土壤处组织专家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评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许可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和相关规范要求的经营单位,土壤处制作许可证。行政审批办报经厅领导签批,出具批复文件,申请人持受理通知单领取。省环保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接到符合许可条件的材料或补正合格的材料后,省环保局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省危废中心及有关市环保局对申请单位的证明材料和现场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一、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
2、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
3、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如下:
1、年焚烧1万吨以上危险废物的;
2、处置含多氯联苯、汞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极大的危险废物的;
3、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危险废物的。法律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危废处理公司如何注册
危废处理公司如何注册?危废处理公司注册流程:1、核对公司名称;2、租赁办公场地;3、编写《公司章程》;4、刻制私章;5、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银行确认函》;6、在银行开立公司验资账户;7、办理验资报告;8、注册公司;9、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印章刻制机构印制公章和财务章;10、申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11、持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12、税务登记: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13、申请领购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开一家危废处理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一)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二)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
2、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
3、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由于废物的输入国基本上都缺乏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的技术手段和经济能力,危险废物的输入必然会导致对当地生态环境和人群健康的损害。
其次,危险废物向不发达地区的扩散实际上是逃避本国规定的处置责任,使危险废物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理和处置而扩散到环境之中,长期积累的结果必然会对全球环境产生危害。
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的危害还在于,这些废物是在贸易的名义掩盖下进入的,进口者是为了捞取经济利益,根本不顾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影响,所以都得不到应有的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已成为严重的全球环境问题之一,如不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势必对全球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危害:
(1)破坏生态环境。随意排放、贮存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污染水体和土壤,降低地区的环境功能等级。
(2)影响人类健康。危险废物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接触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烧、爆炸等危险性事件;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导致的长期中毒、致癌、致畸、致变等。
(3)制约可持续发展。危险废物不处理或不规范处理处置所带来的大气、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将会成为制约经济活动的瓶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危险废物
危废资质如何办理
危废资质的办理流程是:
一、申请
申请单位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应当如实填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见附表),并附证明材料(见第六项)及所在市环保局初审意见,向省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单位为新建项目的,根据环办函[2005]841号《关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生产设备试运行期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要求,在向省环保局提出申请时,除提交前款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在试生产阶段开展相关危险废物经营业务的申请,并附建设项目经审批部门同意试生产的批复。
二、受理
1、省环保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接到符合许可条件的材料或补正合格的材料后,省环保局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省危废中心及有关市环保局对申请单位的证明材料和现场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三、评估
省环保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要求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
1、由省危废中心组织申请单位开展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能力和环境风险评估,编制《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能力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书》。
2、省环保局组织专家对《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能力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书》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
四、审批、颁发许可证
1、省环保局成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通过技术评估的申请和《评估报告书》审核结论进行审查。
2、省环保局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申请单位,经公示后,对其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3、对处于试生产阶段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将相关验收证明材料报省危废中心备案。
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时发现有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由省环保局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申请单位凭颁发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市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增项登记注册手续。
扩展资料:
一、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单位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必须有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设施、场所;危险废物贮存场、处置场的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省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经营的危险废物属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的须符合国家、省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关规定;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以其它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如不拥有土地使用权,必须与场地所有者签订5年以上租赁合同;危险废物综合性处置设施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经专家论证。
3、涉及危险废物运输的,要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废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有符合国家、省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对所经营的危险废物有适宜的处置技术和工艺,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技术和工艺。
5、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对仍未能利用的废物或残渣最终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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